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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打架造成对方轻伤,对方没追究怎么判

未成年人打架造成对方轻伤,对方没追究怎么判 我儿子被朋友叫去打架,对方三人,儿子一方四个人,四人均是未成年人,但带有钢管,造成对方一人头被打破,但经检查没有内伤,只是破皮。对方报警,四人跑掉。后对方没有追究,但是警察记下我儿子的名字,几天后警察在查暂住证时,无意间查出其中两人包括我儿子,但均非主犯,现在在看守所关押。罪名是‘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法院应该怎么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oaa……(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5-08 18:5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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