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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开车行驶到自家小区,由于小区整改施工,路面坑坑洼洼。行驶缓慢
本人在开车行驶到自家小区,由于小区整改施工,路面坑坑洼洼。行驶缓慢 本人在开车行驶到自家小区,由于小区整改施工,路面坑坑洼洼。行驶缓慢,快到停车场附近,有一酒醉的男子,骑电动车过来,并暴击车窗并辱骂,随后进行殴打,把本人按在车门上,用拳头暴打后脑五分多钟,挣扎过程中,将对方眼角刮破大概一厘米,殴打过程中,本人提到报警,因他按着本人,所以让副驾驶的女儿邻居报警。这种情况下,在公安局叙述时候,办案人员称这是互殴行为,本人不解。提出疑问,那男子身高180体重接近160170左右,将我压在车窗门前暴打五分钟,还有目击证人全程证明我没有还手,只是那个醉酒之人单方面殴打。为什么还被公安人员说这是互殴呢。我该如何行驶自己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211114v0Ch()
提问时间:2021-11-14 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