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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屯在1953开始修了一个积水塘,一直是我们管理出租到2009年

我们屯在1953开始修了一个积水塘,一直是我们管理出租到2009年 我们屯在1953开始修了一个积水塘,一直是我们管理出租到2009年,2009年以前都没有给纠纷,就以为政府当时政府发了证是11.2亩,但是用现在的仪器测量是24.8亩,因为这个面积问题,别的村就来抢,而且还是没有任何书面证据的情况下,政府把我们的积水塘分给别的村,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要回我们的管理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211111ii8X(广西-河池)
提问时间:2021-11-12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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