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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见面发生一夜情,事后第二天一起吃饭,她要求我给她手机号,我没给,她就报警说我强奸她

网友见面发生一夜情,事后第二天一起吃饭,她要求我给她手机号,我没给,她就报警说我强奸她 网友见面发生一夜情,事后第二天一起吃饭,她要求我给她手机号,我没给,她就报警说我强奸她。
女方陌陌向我打招呼,说谈对象,后来相约见面,一起吃饭,吃完饭,一起去的酒店,我开的房,给她房卡让她先上去,我后上去的。当晚发生了一夜情,第二天早晨又做了一次,做到一半的时候,发现她来例假了,就不做了,我出去给她买的卫生巾,然后中午退房一起吃完饭,然后送她回家。  事后她问我是否谈对象,我说先做朋友,然后就没搭理他,然后她给我发微信,说不谈对象就删了吧,没删,要我手机号,我没给,她就说我强奸她,骗她,胁迫她跟她发生关系,她要报警,然后报警了,公安局给我打电话让我协助调查,我去了,也带了聊天记录去了,录完口供,就让我回来了,让我保持电话畅通,随叫随到,在酒店我并未强迫她。她例假是第二天才来的,然后她微信说,她来例假了,不是自愿跟我发生的关系。请问这个能成立吗?多久结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山东-滨州)
提问时间:2021-11-08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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