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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未打招呼离职,商场不给押金。

未打招呼离职,商场不给押金。 你好。我是浙江的,我原来在自己这边的商场上班,我是10月份开始上班的。,商场规定是未满3个月不得辞职,结果我上满3个月又是1月份,也就是临近春节,他又规定1月份跟2月份不得辞职,本来年后就跟人说好出去给人上班的,所以我没打招呼就走了,昨天去拿,说交了两百的犷工费,再拿800的押金。等我交了。又找理由不给我了。这种情况下,我能拿回来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空。(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0-07-27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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