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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音不同字,迁出户口13年后能不能在迁入地补领结婚.已经办理的能不能撤销

同音不同字,迁出户口13年后能不能在迁入地补领结婚.已经办理的能不能撤销 您好,我原来是河北省衡水人,结婚到河北省唐山,领证时间是2000年10月26日。我的户口在2002年因为结婚已经迁入唐山。因为购房,结婚证上同音不同字,房产部门让换与身份证相同的结婚证,我们想在唐山补领结婚证。唐山当地以没有档案为由拒绝不领。
我去户籍部门开了同音不同字是同一个人的证明,而唐山依旧以没有档案为由不给补领结婚证。我们没有办法,因急着用,只得办了离婚,第二天重新办理了复婚。这样我就不会耽误我买房在交首付签合同的时间--这些在唐山办的都是手续齐全的。
毕竟十三年的婚龄,上网搜了下结婚证的用途,想到将来会造成不小的麻烦,包括我的婚生女的证明,独生女将来我们领保险的事情等等等等,我现在想撤销离婚证并同时撤销后来的复婚证。
现在第一次的领证在我手里--已经因为离婚,打上了注销。离婚证和协议书,包括复婚证都在我手里,我怎么办?
我是申请行政复议能解决还是怎么办?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gengya……(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3-05-08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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