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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我是男方今年43岁女方33岁,结婚三年有个小孩两岁一个月,在婚前我自己首付买了套房子

我是男方今年43岁女方33岁,结婚三年有个小孩两岁一个月,在婚前我自己首付买了套房子 我是男方今年43岁女方33岁,结婚三年有个小孩两岁一个月,在婚前我自己首付买了套房子,婚前我跟她说过结婚后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她名字上去,去年12月才得房产证,今年是打算去加她名字了,可是她又不去上班,也不带孩子(孩子一直是我妈带的,也是跟我们一起住)7月份就吵架了,9月22日她就自己搬出去自己租房子住了,10月8日中午她就从幼儿园把小孩接走了,现在也不给我见到小孩,她说如果我们想见到小孩就先把她名字加上去才行,她说那是婚前我答应她的,我就问她如果加你名字上去你会不会就搬回来一起共同生活?你给我个明确的答复!她没回答只说你先加我名字上去先。你们觉得这样子我要不要加她名字上去?我可不可以起诉离婚?小孩的抚养权会判给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21-10-18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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