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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向什么机关反应

应向什么机关反应 刑事申诉案件,不服一、二审法院的裁判,依法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诉。近日经向中院立案庭问询,立案庭回答不符合立案条件。向立案庭索要“驳回申诉通知书”或“不予立案通知书”,立案庭却回答,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不出具任何材料。
特向各位法律专家请教,如遇这种情况应向什么机关反应才能解决法院下达驳回申诉通知书的问题?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yifa……(北京)
提问时间:2021-10-13 09:24
已有1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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