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作为部门主管,按公司上级口头通知要求,需通知下属公办因经营困难而需要员工配合办离职
协商不了,向劳动局求
没有过错的没有责任
可以按照仲裁来维权的
根据过错按比例承担责任。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