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写借条,派出所不立案,上访到公安局,也不立案,该怎么办
同情您现境遇,也很气愤现状,如您被逼无奈写下欠条,必须有证据证明您被胁迫欺诈等,建议您多搜集下当场目击者或者能证明对方逼迫情形如电话录音短信证人证言等等,法官催促您问派出所意图是如果公安立案受理了应给您一受理通知单,此时该民事案件应中止审理的,待刑事案完后在审理,即所说的先刑事后民事。上防单估计对民事案没啥影响,最好是受理通知单。如想胜诉只能让您那律师搜集被胁迫的证据。祝顺!
法院是老百姓说理的地方,但法院在作出判决前必须弄清案情。如你所说你在六年前被逼写下借条,那你尽量找出当时你是被强逼所写的证据。如果没有按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你将可能会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那一万元应该是你律师黑你,黑法官的,就这么简单和小标的的案子上海的法官没这么愚蠢,且根据高院的司法解释,没有银行流水现金交付的借款,必须要有被告证明亲属关系或者特殊关系才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这种案子最多花个两千做一个测谎。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输的可能性不大,完全没有必要请法官吃饭,而且在上海,这么点标的的案子,法官根本没有放在眼里。
关键是证据!
公安机关不立案,吃饭也未必能胜诉。 我的补充: 2013-05-07 21:08
诉讼的关键是证据。
你这个案件的关键是证据,你当时写过以后为什么不报案?现在法院已经受理,你现在报案当然不会受理,还有就是已经过去六年了,你完全可以抗辩说过了时效,对方已经丧失了胜诉权的,也可以抗辩根本没交付的事实
你说是被逼写下的借条,要有证据证明,为什么现在才报案。
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