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交通肇事案
交通肇事案 1、父亲今年59岁驾驶幼儿园校车与所持有的驾驶证不符,在送幼儿园小朋友回家的时候途径村庄,此村庄只有一个学生下车,当时只有该学生家长来接孩子,安全送达。返程时被当地村民拦下称其车辆撞死了一个2岁半左右的男孩。被鉴定孩子颅骨断裂三根导致死亡,除此之外身上无任何撞上及其它痕迹,村民以这段时间只有这一辆车进出该村庄为由认定是这辆车所为。
2、事情还没有确定是否是该车辆致使人员死亡的情况下幼儿园院长得知此事后,安排院内一辆白色车子与其挑换,并与该村子的人及受害者家属串通口气认定是这辆白色车子撞人的,目的是骗取保险公司的保费,自己没有承担经济的能力。
3、事后交警队在询问我父亲的时候,父亲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坦白讲了出来,给出的判决是父亲具有销毁证据等罪名承担全部责任并将受到刑事处罚。
请问这件事情该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07225……(湖北-襄阳)
提问时间:2013-05-06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