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
企业改制员工被强迫签署协议
企业改制员工被强迫签署协议 我单位是一家由国企改制员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股东员工600余人(600余人每人的持股均不超过1%)。公司管理层为达到逐步控制吞并公司的目的,要求股东员工同意成立16家合伙企业(每名股东员工被分配到这16家合伙企业中的某一家,每家合伙企业的股东小于49人),用原有限责任公司的本人持股作为合伙企业的出资。再用这16家合伙企业成立一家新公司,通过这个新成立的公司控制16家合伙企业,以达到最终某个人控制吞并整个公司的目的。并强迫现有股东签署同意的协议书。我想咨询的是,在我被强迫签署这个协议书后(我所被要求的合伙企业没有注册前),我本人立刻去公证处,公正这份协议书无效,最终可以废除这份被强迫签署的协议书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aotin……(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21-09-20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