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职业病死亡该如何获赔
职业病死亡该如何获赔 你们好!我爸的了职业病,2009年12月29被县社会劳动保障局认定工伤,2010年2月4日被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二级伤残,在医院治疗期间,与2010年7月6日病逝,我去找公司要求按照工伤死亡进行赔偿,他说我们只能享受第一条,原因是我妈妈没有满55周岁,子女都已年满十八周岁,还有没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他拿出{工伤保险条例}。条例上说: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为什么没有第三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呢?
还有,我爸可以按照因病死亡处理获得赔偿呢{我爸没有退休},如果可以这部分钱该谁支付?谢谢各位律师的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6226……(河南-信阳)
提问时间:2010-07-27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