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不当竞争

维权咨询

维权咨询 我在重庆一健身中心办了年卡成为会员,今年春节参加健身中心组织的团年活动中了一等奖澳门双人游1580*2元,一年有效。当时给了一张健身中心自己的印制的票以示中奖。
   前一阵看央视报道说澳门游有很多黑幕,强制购物,不购物就把人关起来什么的。去问了健身中心,只给了个旅游公司的号码,说是确定了成行日期给旅行社电话就可以参团,但旅行社拿不出旅行行程表来,只告知是5日4晚游。
   考虑到此旅行社不是本地正规旅游公司,也不能承诺无购物行程,我不想参团,希望健身中心给予实物奖励。
   请问这种情况如何维权?
   谢谢解答!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ruyans……(重庆-北碚)
提问时间:2013-05-06 17:50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