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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学校大一新生,9月7号报名,几天后才回的学校,回校前手受伤了肿起来了

本人学校大一新生,9月7号报名,几天后才回的学校,回校前手受伤了肿起来了 本人学校大一新生,9月7号报名,几天后才回的学校,回校前手受伤了肿起来了,去医院检查外科看见肿了就直接让我拍CD,拍了片子却发现骨头没什么问题,于是我就自己吃了消炎药,缠了绷带,十号回学校,晚上集合时,缠着绷带,学校两名教官询问,我只说了绷带我自己缠的,女教官当众侮辱我说我是骗她,并且当众用手机录制视频,命令原告并且大声呵斥原告拆开绷带,男教官要求我写千字检讨书,之后微信询问此事,男教官说女教官做法可能不妥,女教官回应当时不说,现在来说你想表达什么,两位教官都并未为此行为道歉,请问是否侵犯我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210913eOjk(江西)
提问时间:2021-09-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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