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拆迁导致的征地补偿纠纷
拆迁导致的征地补偿纠纷 04年,我爸爸把旧房子卖给了友人(我爸是增城市人,友人是五华人),但是没有过户,集体使用证给了友人保管。最近政府拆迁,和我相同情况的村里人都得到宅基地的那部分补偿。友人却想把宅基地补偿也自己要,由此闹翻。我们的买卖房屋合同没有提到过宅基地问题,只是把房屋卖于友人。按国家政策这份合同有效吗?宅基地不是不可以转卖给非本村集体的人吗?当时见证的律师有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疯籽bin(广东)
提问时间:2013-05-06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