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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公司让签署保密协议,请问是否存在不合理及如何保障自身利益

离职时公司让签署保密协议,请问是否存在不合理及如何保障自身利益 第一条 乙方承诺,与甲方技术有关的结构、原料、组分、配方、材料、样品、职务新品种繁殖材料、工艺、方法或其步骤、算法、数据、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等信息,或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创意、管理、销售、财务、计划、样本、招投标材料、客户信息、数据等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客户信息及交易习惯、意向、内容等信息均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均有保密义务。
第二条 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乙方离职后仍不得擅自使用且负有保密义务。乙方离职后,不得在任何场所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以上信息。
第三条 乙方离职时,应将自己所持有的甲方所有资料和物品移交给甲方制定接手人,并列出详细的工作交接清单。
第四条 乙方不得将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员工以及乙方家人朋友等。若乙方违背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应当补偿甲方的损失不低于20万元,并且乙方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部返还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公安司法机关报案追究乙方形式责任。
第五条 一式两份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双方出现纠纷,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 本协议中的约定与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广东)
提问时间:2021-09-03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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