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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三级医院孕检过失

三级医院孕检过失 律师,你好!本人怀孕期间曾多次按照医生规定时间到医院孕检,该检查的都检查了,孕检期间医生告知胎儿一切正常,于2013年4月 剖宫产下一个女婴,出生当天孩子就住院,并发病危通知书,经检查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和先天性胸腹膈疝。孩子在医院养了一周后做了膈疝手术,术后第二天孩子器官衰竭致死,这样的情况,医院应该承担相关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r.zho……(湖北-恩施)
提问时间:2013-05-06 10:33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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