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无奈的离婚
无奈的离婚 我的房子在07年购买,我和前妻是在2012年底初结婚的,刚结婚的时候,感情很好。应前妻的要求,我们私自签订了如下协议,协议的内容大概:如果因男方原因导致离婚的,男方将房产一半分给女方,如果因女方原因导致离婚的,女方赔付男方10w。并且双方都有签字。后来前妻脾气越来越坏,只要一不顺心,就砸东西。并且渐渐的发现,她对父母也不孝顺,经常骂人。这样长期以往,导致无法在一起生活,最后在一起连话都很少说了。后来我们离婚了,在离婚前口头说好,那份协议无效的。并且在离婚协议书上,明确写明:感情不合离婚,房产为男方婚前财产,归男方所有。离婚时间为2012年9月份。
现在女方后悔了,想要一半的房产,经常骚扰男方。并且现在女方根本不承认口头协议,并且女方还说是因为男方的原因导致离婚,就是想拿到另外一半房产。
因为男方没有住到房子里面,女方趁男方不在,叫人把房子打开,并且一直赖在我房子里不走。
我想问几个问题:
1.到现在,我们私下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2.在这种状况下,女方有可能要一半的房产吗?
3.如果女方拿着我们结婚期间的协议书,可以上诉我,要求分一半房产吗?
4.怎么才能让女方离开男方的房子?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ght_……(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3-05-06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