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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尊敬的律师:2014年,我和一个有公职的朋友合伙做生意 

您好尊敬的律师:2014年,我和一个有公职的朋友合伙做生意  您好尊敬的律师:2014年,我和一个有公职的朋友合伙做生意 ,该分利润时,他把我踢出局,期间我借有民间高息用于这个生意中,如今我家房子也做抵押了,月息已还不上了,已无法生活 ,(没有当时企业给他结账的证据)。上个月我把做这笔生意的全部过程以及给我家和家人造成的重大的经济损失及精神伤害 全部寫下來寄给他, 想讓他良心發現 給我一定的补偿,最終無果 。     请问,我把寫給他的这封长达14页的信, 給他單位的人看 或者給更多的人看 ,我这样做,违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210903FCCL(天津)
提问时间:2021-09-03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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