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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之前经一个熟人介绍了他朋友的一个家教工作,为期40天,每天两个半小时200-天

你好,之前经一个熟人介绍了他朋友的一个家教工作,为期40天,每天两个半小时200-天 你好,之前经一个熟人介绍了他朋友的一个家教工作,为期40天,每天两个半小时200-天,但是我因为个人原因只做了九天就辞职了,辞职之前找好啦一个朋友交接工作,后来这个朋友带了四次以后意外受伤不能再带了,这个家长现在不愿意按照当初的酬劳给我结算工资,觉得我要付违约金,而且可能是按照当时工资的1/6或者1/5结算,也就是说原本9天我应该拿1800工资的只能到手不到400的样子,这个事您怎么看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2109025bKM(湖南)
提问时间:2021-09-02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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