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抚养费

抚养费 05我们就谈好离婚协议:家里存款和房子(作为孩子生活费和教育费)归女方和孩子。当时由于孩子学习成绩下滑厉害没有办离婚手续。08年实在过不下去按05年协议财产分割方式办完离婚手续。孩子和她一起生活。 
现在她又起诉我付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大学学费、生活费、医药费等)。 
 我应该怎么办?按法律我应该再付抚养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jn(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0-07-27 10:1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