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土地纠纷(包含房子纠纷)
土地纠纷(包含房子纠纷) 97、98年的时候修高速公路,征用了自留山,村里用公用山(茶叶山)拿来补偿,我家当时开山种了橘子,在05、06年的时候拿来造了猪圈养猪,,但是今年年初,隔壁山的主人说我们占用了他家的山(但是又拿不出证据),把我们的一小间猪圈拆了,想村干部要当时分山的记录,说已经找不到了(据说村里的记录只保管10年的),请问这块山我们已经用了10多年了,在双方都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上法院会怎么判,有没有什么追述期的?急求,谢谢!因当时是拿来造猪圈的,没有批过地基的,我们能否要求他们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udy66……(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3-05-05 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