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民事纠纷道路问题
民事纠纷道路问题 邻居甲(原村里三队居民)在1988年买乙(四队居民)房院时,用自己的8分地换取乙半亩房院,我与甲则成了邻居,他家门口朝南,我家门口朝东,之前是河套,2010年国家修村村通,邻居甲不同意修路,于是我与甲商量两家一起修门前的路,可是甲还是不同意,说是他家自己的路,不让修;我与邻居18年,门口一直走的就是现在的路,以前我家门前没有大门,现在觉得院子敞开的不方便,太敞了,就垒了个大门,现在邻居不让我在那里走路,说是他家的地方。
邻居乙国房子当时前面有十几颗小杨树,现在树大了,在2013年把树伐了,称原来门前有树的地方还有他4.3分的菜地,(门前是一直载着树,怎么就成了他的菜地呢?) 门前是河套,是我与另外几家邻居花钱用推土机推成的大坝,因为到了雨季,洪水比较大,防止水冲院子。现在原来的河套一点点的都平了,他为了自己盖房,说是他院外还有4.3分的菜地,说我占有他的土地不叫我在那里走路,这样合法吗?
邻居甲用8分地换取乙院内半亩地买房,院外属于他的地方吗?我走门前这路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iguai……(河北-沧州)
提问时间:2013-05-05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