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56岁老人家在异地被殴打!!希望得到家乡人的帮助!!
56岁老人家在异地被殴打!!希望得到家乡人的帮助!! 我父亲56岁,江西景德镇人。今年5月2号,受南昌上一给水有限公司委托去往江西婺源参加阳光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的投标会
议。会议参与人员有4家公司的代表,之前均无任何交际。其中一家代表由于迟到未能进行投标,这方代表也弃权。在会议结束后
,我父亲未能中标。于是下楼往医院门口走去。在医院门口,右边第3个水果摊前,被会议上弃权的代表拦截,随同有10个左右的
25.6的无业游民。弃权代表首先对我父亲打了一巴掌,随后,那10几个人对我56岁的父亲进行殴打。之后叫我父亲上他们的车说
是请吃饭,我父亲不同意,于是其中一名混混对我父亲的腰部踹了一脚,拉上车后又对我父亲进行殴打。最后在一名阳光采购公司
代表的帮助下,送上来往景德镇的汽车。医生诊断:双眼眶骨折、眼角膜爆裂、鼻梁骨折、牙齿横断2颗门牙。已住院治疗。
我父亲对打他的主犯不认识,只依稀记得长相,10几个小混混根本就看不清是谁打的比较多。
我想问下,可以报警立案吗?这属于什么案件,他侵犯了我父亲什么权利。在异地被打,法律上是怎样定义的?可以抓到凶手
吗?56岁的老人家在法律上受保护吗?
56岁的景德镇的老人家万分焦急。希望得到家乡人民的帮助。
景德镇56的老人家人在外地被打,难道就没有天理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anbi……(江西-景德镇)
提问时间:2013-05-05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