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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劳动局,新宁区人民法院,以及中级法院的判决都是判决我时效已过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劳动局,新宁区人民法院,以及中级法院的判决都是判决我时效已过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劳动局,新宁区人民法院,以及中级法院的判决都是判决我时效已过,实际上是没过,缘由:我在18年7月10日被公司非法辞退,我在19年6月5日立案申请仲裁调解,调解时间安排在19年8月13日,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忽悠我撤案,我不服调解,随在19年8月底立案开庭处理,判决下来说我时效已过,起诉到法院也是一样,最后上诉到中级法院,我提交了19年6月5号立案的材料,中级法院的法官问一审判决书有哪些地方需要改的?在这点我回答不出,判决的结果是我时效已过,接下来唯一的方法就是找人去公司财务解决问题,这样的话老总如果报警,我只有把事实的真相告诉警察,让警察来处理我的案件,也只有这样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复古枫叶(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21-08-14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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