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农村土地纠纷
农村土地纠纷 2005年9月村委会(甲)和某村民(乙)签订租赁协议,将原某耐火材料厂土地和房屋使用权租赁给该村民(原耐火材料厂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归村委会,性质为工业用地),时间期限为70年;租赁期满后,甲方不得收回,不得收费,双方再续签协议等。之后该村民通过规范申请,在其上建造新房,并获得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宅基地),现有人(该村民邻居)对租赁协议提起诉讼,认为协议无效,如租赁时间期限没有70年,只有20年等。
问协议是否无效,该村民建造的房屋是否合法,若协议真的只有20年,之后村委会是否应该无条件续签,该村民的土地使用证是否必须建立在协议有效的基础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王(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21-08-12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