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我暑假去一家培训机构做家教,当时约定是基本工资1500(不到50小时这么多)

我暑假去一家培训机构做家教,当时约定是基本工资1500(不到50小时这么多) 我暑假去一家培训机构做家教,当时约定是基本工资1500(不到50小时这么多),超过50小时每个小时额外给40元。但算工资的时候老板说工资按天数算的(这个合同没有明确说,老板也没有和我说工资按天数算而不是按小时算),因为我基本上是隔一天去工作的(每天4-6小时不等),他就按我实际只去了15天,又说有5天试用期(合同没说试用期没有工资)。最后就给了我700元。老板的做法是不是违法了?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网用户(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21-08-12 08:58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