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业主的电单车放在车库里被偷管理处没有有责任赔偿
业主的电单车放在车库里被偷管理处没有有责任赔偿 本人从未拖欠过管理费,但今的2月份时停在自家楼下架空层的电单车(已上锁,价值2800元,9成新)被偷,管理处一直不闻不问,本人上管理处去资询后,给出了补偿300元的决定。但是本人觉得不合理。我们小区是有监控录像的,当时我要求查看监控录像,但被拒绝。后来报警后也和警察说起要查看监控录像,但是警察给了我很意外的消息,小区的监控全部处于失修状态,根本就是摆设而已。听后很气愤。难道这不是管理处工作失职给小偷有机可乘,给我们业主带来经济损失。区区300就这样算了吗?连一部单车都买不到。像这样的情况我该怎样去维权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jggh(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5-04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