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
关键看是否符合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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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可委托律师办理,如你不同意可拖一年多。
女方可以拒绝离婚,有条件的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帮助,可以拨打本律师电话:15200520633。
女方可以拒绝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如果真的无法挽回了,你就同意算了。不同意离,最多能多拖六个月,对方第二次起诉的时候一般会判决离婚。如果夫妻感情未破裂,你不同意离,然后要想办法缓和矛盾,与对方努力沟通。
可以拒绝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欢迎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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