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协议两个孩子由男女双方各自抚养一个,互不出抚养费。现女方反悔
好,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具体而言,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
你好方最好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了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你好,如果还是不给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如果协商不了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的
协商不成的只能诉讼解决
可以起诉要求女方履行约定。
孩子一般一方一个
人都失踪了,还有什么法律途径可言
孩子一般一方一个
结婚自愿,离婚自由,但在结婚和离婚这两个方面,我们都应当认真对待,不可随意。虽然我们常说“一对不幸的婚姻结束,意味着两对幸福的婚姻的开始”,但并不是每起离婚案件都是如此。我们都不希望离了一次,再离一次,然后成为习惯。因此,你要对自己目前的婚姻做好充分的考虑,如果有信心离婚后自己身心能够得到彻底的释放,有信心组成新的家庭,在这新的家庭中能够获得幸福或者说是更好,孩子能够更好的呵护,如此以来尽快离婚可能是最好的结果,而如果你对这些方面还没有准备好或还在纠结,我建议你在离与不离这方面,再做考虑。
你好!
可以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可以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不抚养需要支付抚养费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让女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建议你们协商处理,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再到法院起诉。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女方失踪不具备履行判决的前提条件
可以诉讼,如需帮助可电话或到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