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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有个人,属于半个业务员,因为公司有在给他缴纳医社保,实际他属于公司底下的经销商
我们公司有个人,属于半个业务员,因为公司有在给他缴纳医社保,实际他属于公司底下的经销商 我们公司有个人,属于半个业务员,因为公司有在给他缴纳医社保,实际他属于公司底下的经销商。我们公司卖货,是周一我统一结算上周业务员的货款,1月份的时候是我们酒类企业的旺季,他拿了9单货,当时出于我的疏忽,只找他结算了8单的金额。这个月查账查出来漏掉了一单,价值13000+,对方承认拿了东西,不承认没有付钱,他说自己付过钱,但不提供任何证据和付款记录。我这边也有充分证据证明,各种收款明细证明他没有付款。然后对方就一直扯皮,这种情况属于刑事案件里的侵占罪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福建)
提问时间:2021-07-14 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