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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去年十七岁的时候,分期了一个手机,手机当时3000多

你好,,我去年十七岁的时候,分期了一个手机,手机当时3000多 你好,,我去年十七岁的时候,分期了一个手机,手机当时3000多,分了十二期,但是要还6000多,我已经还了四期了,实在没办法还了,租赁公司发消息说要起诉我,我想咨询一下,3000多分十二期还6000多算不算高利贷,我十七岁就分期给我 ,这个受不受法律效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贵州-遵义)
提问时间:2021-07-09 18:34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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