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户口不在里面,动迁分到的房产父亲有份额吗?
可以他的份额的
你的情况复杂,具体情形,可详细面谈,以维护您的最大权益!
不论有无其份额,其子女现在也无权要求分割。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动迁分到的房产父亲没有份额,继父的两个女儿无权分割。
04年公房动迁时应当有母亲的补偿安置利益,宝山安置房虽然只有儿子一人的名字,但房屋实际权利人应当为母亲、儿子、儿媳三人,而母亲的房产份额应当为母亲继父的夫妻共同财产,现儿子将房屋出售,其售房款当中应当有继父的遗产,其女儿有权继承相应的遗产。
户口不在,不属于同住人,无安置补偿。
04年公房动迁时宝山安置房虽然只有儿子一人的名字,但房屋实际权利人应当为母亲、儿子、儿媳三人,继父有无份额要居住当时的拆迁政策看其是否属于拆迁安置对象,即能否认定为同住人,父亲为同住人则其对房屋享有相应份额,则其女儿自然对其遗产有权分割 我的补充: 2013-05-02 21:43
假如你继父在本市具有常住户口,且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与你母亲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末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假如你继父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
根据动迁时的动迁安置协议认定,看安置对象为哪几个人。 我的补充: 2013-05-03 09:18
且按照上海市目前的动迁政策来讲,公租房的动迁与户口相关,因此你的继父没有户口在动迁房内,应该是没有权利的。
无论从哪个角度,你继父的子女都不能要求分割。
如果他们起诉,可以来电联系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