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承担责任
你好,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应该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的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主要是小学生的家长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校在这里面有管理不善的责任话,学校也承担部分过错责任。
推的同学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学校如果管理不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责任分担。建议详细介绍或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