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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四月二十九号因,工作原因受伤(左手食指肌腱断离)休息致五月二十号

我四月二十九号因,工作原因受伤(左手食指肌腱断离)休息致五月二十号 我四月二十九号因,工作原因受伤(左手食指肌腱断离)休息致五月二十号。我所工作的地方是上个月几号入职,下个月就几号发工资(我是十五号入职)在五月十六号我问老板要工资他说要晚几天,我就让他先发我一半,他发了一半。我在五月三十一号提出离职,在老板同意后当天离职。六月四号我跟老板提出结清我的工资,他以工程还没完成为由,说要晚几天,我同意了。六月十三号我再次跟他说结清工资,他只发了受伤休养完,再次上班到离职期间的工作,还有半个月工资,他以我工作失误为由不发。以下是他发给我的消息,是因为你的失误不戴手套搞伤了!休了十五天!我不见了四千多!你叫我怎么发!你自己看看你有多少次误操作?我一心想培养你!你却来个半路不做!你叫我怎么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21-06-13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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