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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是否犯罪,时隔两年多能否起诉
这样的事是否犯罪,时隔两年多能否起诉 我有一农村亲戚爱人在一建筑工地施工,因公去世,问题解决还算满意,主要是在解决问题时请了一位当地退休老教师出面帮助协调,协调时他也没有请来任何人,协调结束为了向他表示感谢,死者方提出感谢费,他说要请人吃饭等,提出要5、6千或7、8千元,当时死者家属很爽快给了他1万元,问他够不够,他说够了,当时高高兴兴离去,可等家属把骨灰送回家按葬完刚回到家(家在城里)。他就让他的女儿女婿连夜上门再要2万元,理由是如果请律师先要交3万,处理完了还要按赔偿金额百分比拿钱,由于家属不懂法律最后由他女儿来要走1万,他没出面,事已过两年多,请问律师他女儿这种做法是否违法,属于何种犯罪,现在是否还可以起诉,起诉谁。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71489……(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3-05-02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