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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因超过合同规定退押金手续办理期限,租赁公司拒绝退还押金,请问是否可以维权? 1、“租赁合同”中规定

因超过合同规定退押金手续办理期限,租赁公司拒绝退还押金,请问是否可以维权? 1、“租赁合同”中规定 因超过合同规定退押金手续办理期限,租赁公司拒绝退还押金,请问是否可以维权?
1、“租赁合同”中规定,保证金用途为损坏赔偿、滞纳金、违约金,合同到期后需5日内前去办理退押金;
2、“补充协议”中规定,合同到期后超过两个月未办理退押金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3、本人未注意到补充协议中的两个月放弃条目,在合同到期5日当天,因担心超期,咨询租赁公司退款,因公司休息,未完成退款;
4、后咨询退押金截止日期,租赁公司未告知,只说“来的时候提前一天说就行”,本人误以为可以晚点过去,于是在第三个月才过去,被告知超过2个月无法退款,除非再次租赁。
请问在合同规定2个月自动放弃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通过消协/房管局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风语如歌(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21-06-11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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