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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程序问题
执行程序问题 我是离婚案原告,法院以简易程序受理。一审结束后双方上诉(各自向主审法院补交诉讼费),二审法院提出发还一审法院重审。 请问:1、原先交一审法院的诉讼费,是由一审法院,还是由二审法院返还? 2、请问若法院返还诉讼费,是否应有执行案号?如何获知执行案号?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fjE796(上海)
提问时间:2010-07-25 23:58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苏静律师
2010-07-26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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