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村两委收回我的承包地
村两委收回我的承包地 2000年6月,我丈夫与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承包合同,我们一家四口承包旱地0.18亩,二十一世纪初,我丈夫去世,两个女儿也外嫁,2019年我村部分田地被政府征用,村两委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收回所有田地统一整治,配合政府征收,之后再根据人口重新分配田地,并根据合同中“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或经上级批准进行大规模土地整治”“因为承包方人口变动,按村有关规定需要变更的”收回我户承包地,并说只重新分给我一个人的土地,土地上的经济作物给我赔偿,我没有接受,村集体直接推倒了我的作物,我要求要回原先的承包地,并要求其恢复原状,诉求合法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42928……(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21-05-27 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