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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律师你好,我想询问您一下,就是我哥租了一个店面房,因为我们是做广告这方面工作的,开始的时候由于不让在这边做广告,所以就与别人共同合租了这间门面房,当时的时候双方就签订了协议书,协议书,具体内容是这样的:
1、甲方愿意把店面给乙方无偿使用3年,在3年内不准以任何理由赶走乙方。
2、店面装修全部甲方负责。
3、甲方如果转让乙方有优先权,乙方转让甲方有优先权。
4、市场物业费及个人使用的电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承担房租,乙方在生意好的情况下可以扶住一点。
就是以上条款,可是现在出现了一点问题,因为我是甲方,我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一楼让乙方住,二楼是我们的,关键是现在我还没有入住,其实这个店面房里里外外我在里面投资了两万多,乙方是卖木地板的,她现在已经开始运营了,我想问的是,第四条这个市场物业费和个人使用的电费都是由乙方来承担吗?她的这个个人是不是只是包括她自己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cw101……(安徽-宿州)
提问时间:2013-05-01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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