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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谈判

请问在工作场所被同事打,造成伤害,经过派出所协调,对方赔偿并道歉。第二天被公司变相开除,可以要求赔偿

请问在工作场所被同事打,造成伤害,经过派出所协调,对方赔偿并道歉。第二天被公司变相开除,可以要求赔偿 我是公司的人事专员,进入公司将近三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昨天在工作场所,被快要离职同部门员工侮辱并且追打,后被打伤进入派出所协调。经派出所协调后,对方承认错误,赔偿我2000元。
当天晚上,公司负责人发短信,称事情没有处理好之前,两人都不得返回公司上班,但是工资照付,直到事情解决以后会再通知去上班。
第二天,我到公司要求上班,被保安拒绝,拦截在门外(有录像)
公司现在以信函的形式发解雇书,甚至登报纸公示。
针对以上情况,我可以要求赔偿吗?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支付双倍工资,还有我没有过错,或者重大过错,公司辞退我,并且发报纸公示,侵犯我本人的声誉,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angp……(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3-04-30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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