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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 职务侵占

证券 职务侵占 证券公司老总将自己开发的客户挂接到经纪人名下(经纪人提成比例比一般员工高),提成超过10万,老总如果跟经纪人私下有经济往来,该老总涉嫌职务侵占吗,客户不开发是不会来的,自然不会有提成,这算是侵犯了公司利益吗。网上看到这样的例子:被告人在担任营业部市场营销部经理期间,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及营销提成比例存在差额的情况,指使多名具有证券经纪人资质的人员先后签订《证券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将上述人员虚列为其管理的证券经纪人,并设定营销提成比例为50%。嗣后,被告人将自己开发的客户挂靠于上述多名证券经纪人名下,并按照50%的营销提成比例领取收入,从而多领取收入共计人民币百万元。法院按照职务侵占判刑了,这个案例中涉及经纪人好像没有被处理。那上面侵占10万,作为经纪人 ,会是共犯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上海)
提问时间:2021-05-19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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