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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驾驶汽车正常行驶通过十字路口,与打闹的小孩发生碰撞。交警认定我负全责

本人驾驶汽车正常行驶通过十字路口,与打闹的小孩发生碰撞。交警认定我负全责 本人驾驶汽车正常行驶通过十字路口,与打闹的小孩发生碰撞。交警认定我负全责,小孩只有轻微挫伤,左脚第二个脚趾骨折。没有住院,医生的诊断证明石膏固定4-6周,前期检查费治疗费我已经出了,现受伤家属要求赔偿1万2。这个赔偿合理吗,具体赔偿有没有法律标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人生百态(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21-05-17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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