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老人被电动车从后面撞上,导致老人三处骨折
老人被电动车从后面撞上,导致老人三处骨折 老人与电动车同向前进,后电动车从后面撞向老人,导致老人三处骨折,不能行动。事故发生时,电动车驾驶人称自己揉眼导致没看见老人,后到医院检查医生在责任人的影响之下竟然说是陈旧性骨折,但老人之前车祸的骨折早已基本痊愈,并未影响生活,因而病情诊断存在不合理之处,后交通队的人也称老人负有次要责任,因而驾车人只留下6000元,并且其家人变相强迫老人出院,老人生活基本不能自理。这个问题可以诉诸法律方式解决吗?我这还有交警大队的责任认定书,能不能帮我看一下这份责任书意味着老人能得到何种程度的补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林则徐184……(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3-04-29 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