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今年四月份在大连某公司上班、四月末家里给介绍了工作,要去外地沈阳

今年四月份在大连某公司上班、四月末家里给介绍了工作,要去外地沈阳 今年四月份在大连某公司上班、四月末家里给介绍了工作,要去外地沈阳,与领导提前报备,领导迟迟未给出答复,因新工作着急上岗,直接就走了,走了之后公司说着你个人原因不行,未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加上矿工,要扣除当月所有工资,与领导协商时,他说这跟劳动法没有关系,劳动法管不了他,当时只签了合作协议,请问公司是不是违法了?如何要回我应得的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210504jHD(辽宁)
提问时间:2021-05-04 11:59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