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拆迁程序的合法性以及如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拆迁程序的合法性以及如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律师你好,我家在咸阳,最近政府通知要拆迁了。据所知,国务院在2011年1月21日签发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另外到三月胡主席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这个条例里面有详细的赔付细则,拆迁工作组进村半个月有余,至今未见到任何的拆迁许可文件,在印发的一份宣传册上有如下几个文件的照片(只是封面,具体内容不详)《陕西省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件》(2011)《陕西省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件》(2012)现在具体的赔付细则在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秦都范围内拆迁标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成立沣西新城秦都辖区整村***领导小组的通知》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关于沣西新城秦都辖区杨户寨村钓鱼台村郭村整村征迁的实施意见》
我现在的问题是,
1 在程序上,政府出示的文件是否合乎规定,文件是否齐全?
2 在所依据的拆迁条例上,地方政府,市政府是否有权限替代中央政府关于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总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内容?这样做是否合法?
3 在地方政府当下急剧违反中央关于拆迁有关文件的情况下,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有什么途径可以向上反映问题,向哪些部门进行反映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48075……(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3-04-29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