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10月7月5日,两个女人打架,一位无伤,一位伤情如下:头部及上肢部组织挫伤;脑震荡,全身多处青紫瘀斑。至今医疗费用6000,对方可以均不负责?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tqs198……(福建-三明)
提问时间:2010-07-25 14:13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0-07-25 14:21
那只能起诉解决了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卢律师
2010-07-25 16:16
可按过错程度要求赔偿.起诉解决.准备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卡复印件、及可证明是对方打伤的证据等。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人身损害赔偿
2个回复
人身损害赔偿
4个回复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3个回复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8个回复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个回复
人身损害赔偿
7个回复
河北省199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
0个回复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2010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执行时间是立案之日起还是从第一次开庭之日算??
3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