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本人是债权人,2017年5月11日借钱给甲(单独写的欠条,无约定还款日期)

本人是债权人,2017年5月11日借钱给甲(单独写的欠条,无约定还款日期) 本人是债权人,2017年5月11日借钱给甲(单独写的欠条,无约定还款日期),由乙担保(单独写的担保书,担保对本息负责,无约定时间),甲在2018年12月还过一次钱,2019年4月在欠条上约定2020年底还清欠款,请问,诉讼甲和乙,乙还有担保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湖南)
提问时间:2021-04-27 21:00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