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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省房屋土地所有权证是否有法律效用

平原省房屋土地所有权证是否有法律效用 在我家的后面有东西23M南北16M的宅基地,40年前乡政府在那盖的房子,作为食品公司,后来从2000年左右一直空着,2010年我和乡政府签合同承包该地,使用年限50年。现在我准备盖房子做生意,原来的老房子已经拆除,但是现在这块宅基地的北面的一家人,拿出来1952年的《平原省房屋土地所有权证》说我购买的这块宅基地有一部分是属于他们的,不允许我使用。当时他们自己的房子因为这块地原来是一个大坑,没有经济能力使用,就一直搁置,到乡政府盖房子的时候一直也没有提出这个问题,到现在我已经把原来乡政府的房子拆掉以后才提出这个问题,我想咨询下,面对这些情况,我该如何。1952年的《平原省房屋土地所有权证》还具有法律效用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谙谙123(河南-焦作)
提问时间:2013-04-28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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